南召首例!南召縣人民法院發(fā)出《家庭教育令》
2022-05-06 10:25:30 來源:中新河南網(wǎng) 責任編輯:李克選
中新河南網(wǎng)5月5日電(李克選 謝叢晨 張振麗)2022年5月5日,南召縣人民法院城關法庭針對一起未成年人毆打他人案件,依法向未成年被告人劉某某、楊某某等七人的父母發(fā)出“家庭教育令”,督促監(jiān)護人履行家庭教育職責,護航未成年人成長。這是2022年1月1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》正式實施以來,南召法院發(fā)出的首份《家庭教育令》。
2021年10月7日,在南召縣城關鎮(zhèn)某小吃城內(nèi),劉某某、楊某某等人遇到之前與楊某某有矛盾的韓某某。隨后,楊某某、劉某某等人結(jié)伙對韓某某進行毆打,經(jīng)鑒定韓某某為輕微傷。韓某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,遂將劉某某、楊某某等人訴至南召法院。
南召法院在審理該案過程中了解到,被告人劉某某、楊某某等七人均系未成年人,分別處于初中學習階段,平時缺乏與家人的情感溝通,存在厭學、監(jiān)管缺失等情況,同時其父母們?yōu)榱松嫸疾,對尚未成年的劉某某、楊某某等人的教育和監(jiān)護不力,對孩子的不良行為未能及時、有效予以監(jiān)管,最終導致孩子走上歧路。庭審中,法官當庭對劉某某、楊某某等七人進行了法庭教育,并指出其父母在監(jiān)管孩子方面存在的問題。該案一審宣判后,承辦法官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決定對劉某某、楊某某等七人的父母發(fā)出《家庭教育令》,從法律上督促其履行監(jiān)護人職責,提高法律意識和監(jiān)護意識,責令他們多關注孩子的生理、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,多與孩子進行思想交流,教育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、價值觀,吸取教訓,遵紀守法,做好對未成年子女道德品質(zhì)、法律素養(yǎng)、文化修養(yǎng)、行為習慣等方面的教育。
此次發(fā)出的《家庭教育令》,是南召法院在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》施行后,對開展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的有益探索。南召法院吳豐成法官表示,發(fā)出《家庭教育令》之后,接下來還將對七名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定期回訪,督促《家庭教育令》相關內(nèi)容的落實,繼續(xù)筑牢司法保護屏障,持續(xù)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。
法官溫馨提示
2022年1月1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》實施后,家庭教育由“家事”變成了 “國事”,未成年人的父母們也將跨進 “依法帶娃”的時代。當“甩手家長”不管孩子、對孩子實施家暴、縱容孩子沉迷網(wǎng)絡、結(jié)交不良朋友等行為,都是違反《家庭教育促進法》的行為。家庭是人生的“第一課堂”,父母是未成年人的“第一任老師”,對青少年的成長至關重要。今后,南召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,對存在怠于履行監(jiān)護職責以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等情形,將積極采取司法方式糾正不當行為,采取多重措施充分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,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家庭環(huán)境。